“我是一个小女生,前几天,我刚刚和男朋友分手了,我不懂他为什么这么狠心?”这是一名读者发给记者的留言。她告诉记者,去年,她在学校认识了前男友,其实,她并不喜欢他,但对方天天去找她,自己被纠缠不过才答应做他女朋友的。可以说,这名读者其实内心很矛盾,她不喜欢对方,又接受了对方的追求,但对方提出分手时,她又感到莫名的痛苦。
为了帮助这名读者走出痛苦,记者采访了江西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秦秀清教授。
她认为,首先,适龄的青年男女,在选择恋爱对象时应考虑,“爱情”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,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,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强烈、稳定、专一的感情。
恋爱的基础是尊重,彼此都愿意和对方交往,绝不是一厢情愿,更不能有任何的强制。要知道,当一个人强制或纠缠别人时,给对方带来的是烦恼、干扰和不尊重,这样她(他)是不会幸福的;而当你被强制或被纠缠时,态度一定要明朗,任何同情、怜悯、将就、凑合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,对双方也是一种伤害,应该理智地、果断地做出决定。当然,要用委婉的方法向对方表明态度,切忌举棋不定,给对方以可乘之机,使自己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。
其次,我们要清楚,即使恋爱后,双方仍有进行考察和选择的权利,任何人不能强迫对方服从自己。
恋爱是自然的事,分手也是自然的事。不管谁先追求谁,都是给双方一个选择的机会;而谁先提出分手也是给双方一个继续选择的机会,不存在够不够意思之说。这名女生如果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,并喜欢上了那位男生,分手后痛苦是可以理解的。如果真的不喜欢他,分手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。女生之所以痛苦,就是为了“一口气”——你追求我又甩我,我没有面子。其实,和我们一生的幸福相比,面子又有多大的分量呢。
第三,我们理解,无论是哪种情形的“分手”,对当事人来说都会引起内心的不平静,甚至是痛苦。
恋爱和失恋就像一个铜板的两面,是必然存在的事实,我们必须正视它,用理智去克制当前的失落。广大青年朋友应以宽阔的胸怀,为自己树立一根道德标杆,努力做到:失恋不失德,不能转爱为恨;失恋不失态,不能消极颓废;失恋不失学,不能贻误正常的学习生活;失恋不失命,不能出现意外,更不能一时糊涂,做出有损生命和健康的事情。
第四,面对失恋的打击和痛苦,我们应积极调整心态。
一方面多与同学、朋友沟通,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;多参加集体活动,在心理上寻找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;也可以多参加体育活动和户外活动,在运动中、大自然中捕捉有趣的、有益的事情,填补内心的空虚和孤独。另一方面,用更高的学习目标替代受阻的恋情,投入到更有意义的学习与交往活动中去。同时,要认真总结失败的经验和教训,使自己在人格上、心理上真正得到升华,克服一些幼稚的思想和行为,为自己树立人生更大的目标。